2020-10-12 09:24:05 来源: 武汉晚报
“我毕业后档案一直在我自己手里拿着,已经6年了,不知该怎么激活?”近日,一位市民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自己保管的档案该如何处置。市人社局回复称,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建议将档案退回原学校检查审核,由原学校按规定的方式公对公进行转递,将档案存放入人才服务机构。
家住武昌区粮道街的李女士称,自己2014年从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毕业后,她没有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而是选择了自己保管。
李女士称,毕业后她先后在批发公司、超市等工作过,公司领导只问学历及工作经验等,也不接收档案,所以档案一直在自己手上,也没拆封过。
目前,李女士应聘到光谷公交公司上班,得知李女士档案一直在自己手里,公司一名老员工提醒李女士,档案在自己手上不行,时间久了就成了无效档案,要尽快激活,存放到人社部门下属的人才交流中心。
李女士想知道,自己的档案怎么激活?需要办什么手续?
针对李女士的留言,市人社局及时作了回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同时,我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采取就近服务的原则,对个人委托存档的,按照本人自愿选择,根据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就近委托各级公共就业或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市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建议,可将档案退回原学校检查审核,同时联系现户籍所在的武昌区人才服务中心或者凭户口和身份证到市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人事档案由原学校按规定的方式公对公进行转递。
9日,记者联系上李女士,李女士称,人社部门的回复非常及时、有效。她于9月底已将档案退回学校,学校对档案检查审核后,已经将档案转递至武昌区人才服务中心,解决了困扰自己多年的大问题。(记者李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