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104)
二、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四、学院概况
(一) 我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西仅2所)。坐落在具有2100多年历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西南工业重镇、国家甲级旅游城市、被誉为“世界第一天然大盆景”的柳州市。
(二) 我院是具有培养全日制两年制和四年制本科生资格的高职院校。完成专科教学任务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完成本科教学任务的学生,颁发联办本科院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
(三) 我院下设有8个系部,开设涵盖工程、经济、管理、艺术等学科领域的50多个专业。所有招生计划全部属于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招生。
(四) 我院有一支以国家级名师领衔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我院与企业合作深度融合的办学模式被收入《中国高校与大型企业合作典型案例集》。学生理论功底扎实、操作技能强、综合素质高、就业竞争力强,深受用人单位喜欢,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5%以上,2001年至今连续获得“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五、录取原则
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一)普通高考招生(含艺术生)录取原则
我院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术科成绩以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成绩为准。艺术类文科考生除了可选报艺术类文科专业外,还可选报我院其它文史类专业;艺术类理科考生除了可选报艺术类理工专业外,还可选报我院其它理工类专业。
1.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即: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分数线,按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 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即: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分数线,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以考生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3. 专业安排原则:实行“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录满计划,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填报“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以退档处理。
(二)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以顺序志愿模式“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附加分” 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含2+3五年制高职)录取原则
录取以顺序志愿模式“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按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附加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与我院签订有“中高职衔接合作办学协议”的中职学校相关专业的考生按所在中职学校提供的转段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四)成高招生录取原则
成人高职录取以“公平、公正、准确、高效”为总原则。按顺序志愿“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录满计划,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填报“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以退档处理。
(五)其它原则
1.空中乘务专业、民航安全技术管理录取要求: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身高:女身高160-4350px;男身高172-4625px;视力: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体重: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 肤色好,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无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2)对于报考空中乘务专业及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的考生,学校将组织面试及体检。开学报到后面试及体检,不符合条件者调剂至相近专业。详见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2016年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面试须知》
2.我院重视招收特长考生,在分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等特长的考生。
3.我院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无男女限制、无外语语种限制。部分专业需进行面试。
4.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对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录取名单经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通过高考信息台或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七、收、退学费说明
(一) 学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请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二) 学费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退费管理办法》规定退费。
八、国家助学贷款、我院奖学金及助学金措施
(一) 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机构(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 我院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三) 我院成立有“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学生通过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自己完成学业。
(四) 我院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
九、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十、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处、继续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广西柳州市社湾路28号
邮 编:54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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