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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东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东学院
学校代码:11779
学校校址:临江校区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金山校区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325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6年;专科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2.143万平方米(约合1232.145亩),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2.7155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6平方米;生师比15.3:1;专任教师103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3.5%;教学仪器设备值1.05255亿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501.3元;图书馆纸制图书126万册、生均图书77.8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辽东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认真把握宏观政策,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秉承“转型发展、重点突破、提高质量”的发展方针,着力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快改革和创新,紧密围绕辽东学院转型发展、建设应用技术大学的发展目标,按照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配坚持向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专业倾斜;坚持应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优先;坚持与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密联系。
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各省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往年招生录取报到情况、学龄人口和各地生源变化情况、地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确定分省计划,分专业计划根据辽东学院办学条件、招生就业情况、专业评估评价等情况确定,主要满足符合产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质量高、贡献力强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专业。
辽东学院不安排本科预留计划。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英语授课,其它语种慎报;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
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一)本科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
门类
备注
1
020102
经济统计学
四年
经济学类
经济学
2
020202
税收学
四年
财政学类
经济学
3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金融学类
经济学
4
020304
投资学
四年
金融学类
经济学
5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经济与贸易类
经济学
6
020402
贸易经济
四年
经济与贸易类
经济学
7
040107
小学教育
四年
教育学类
教育学
师范类
8
050101
汉语言文学
四年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师范类
9
050102
汉语言
四年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10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四年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师范类
11
050201
英语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兼招师范类
12
050207
日语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13
050209
朝鲜语
四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14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四年
数学类
理学
师范类
15
070502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四年
地理科学类
理学
16
070503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四年
地理科学类
理学
17
071002
生物技术
四年
生物科学类
理学
18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机械类
工学
19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仪器类
工学
20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电子信息类
工学
21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计算机类
工学
22
0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计算机类
工学
23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土木类
工学
24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化工与制药类
工学
25
081601
纺织工程
四年
纺织类
工学
26
081602
服装设计与工程
四年
纺织类
工学
27
081701
轻化工程
四年
轻工类
工学
28
090102
园艺
四年
植物生产类
农学
29
090105
种子科学与工程
四年
植物生产类
农学
30
090301
动物科学
四年
动物生产类
农学
31
090401
动物医学
四年
动物医学类
农学
32
101101
护理学
四年
护理学类
理学
33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工学
34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工学
35
120105
工程造价
四年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工学
36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37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38
120204
财务管理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39
120205
国际商务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40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41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四年
公共管理类
管理学
42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服务业管理类
管理学
43
130202
音乐学
四年
音乐与舞蹈学类
艺术学
师范类
44
130310
动画
四年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45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设计学类
艺术学
46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设计学类
艺术学
47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年
设计学类
艺术学
(二)专科(高职)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1
560103
数控技术
三年
2
560104
精密机械技术
三年
3
560205
制冷与空调技术
三年
4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5
5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三年
6
600405
空中乘务
三年
7
6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三年
8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三年
9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10
620101k
临床医学
三年
11
620102k
口腔医学
三年
12
620201
护理
三年
13
620401
医学检验技术
三年
14
620403
医学影像技术
三年
15
620404
医学美容技术
三年
16
630302
会计
三年
17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三年
18
630701
市场营销
三年
19
640102
导游
三年
20
640105
酒店管理
三年
21
650122
人物形象设计
三年
22
670102k
学前教育(师范类)
三年
23
670202
商务英语
三年
24
670208
应用韩语
三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东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东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东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东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辽东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措施说明
(1)本、专科学生中设置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学校学习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师范类专业设置专业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对孤儿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组织勤工助学活动,并优先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规定执行,如无规定,将根据生源情况,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艺术类本科在辽宁省志愿录取办法:美术类专业:在第一阶段投档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第二阶段投档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
临床医学专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报考的学生必须是已签订《2016年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并且要对应签协议的市(县)填报志愿,在专科提前批投档,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再在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上进行投档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报名要求和录取:必须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专业面试和体检,专业面试和体检都合格的考生才可以报考该专业;录取时使用高考文化课分数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有文件规定的按该省规定执行,没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按以下办法执行:(1)普通类: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中职升高职、中职升本科:按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3)中师升本:按教师专业技能、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4)艺术类:按艺术类录取原则计算后综合分相同的,艺术(文)按专业课加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按专业课加试、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5)专升本:按计算机、英语、专业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1)辽宁省录取办法: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
美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录取。
音乐学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综合计分排名录取。
各专业无外语小分限制。
(2)其它省份
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文件规定计算分数方式排名录取。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以下计算方法排名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30%+艺术专业考试成绩×70%综合计分排名。
音乐学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综合计分排名。
各专业无外语小分限制。
七、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单 位:辽东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咨询电话:0415-3789102 3789103
传 真:0415-3789104
学校网址: http://www.ldxy.cn/
辽东学院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