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教育讯 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全文如下: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我校决定在珠海校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面向优秀农村学生招收公费师范生。
一、招生对象
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我校专项计划涉及26个省份(除北京、天津、上海,以及无公费师范生需求的吉林和江苏外),省内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审核确定。
二、报名条件
01
基本条件
1
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申请学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负责。
02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业成绩名列前茅,乐教适教,接受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和本简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招生计划、专业
按教育部核定的当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执行。
招生专业
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
报名系统所填专业仅供学校评审参考,实际录取以高考填报专业志愿为准。入校后限在公费师范生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不能转为非公费师范生。
实施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汉语言文学、英语、学前教育、体育教育(不限选考科目);思想政治教育(限选思想政治);历史学(限选历史或地理);地理科学、化学、生物科学(限选物理或化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限选物理)。
四、报名方式
01
时间
即日起至6月2日24时。
02
流程
1。按要求注册并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信息填写补充说明如下:
1
“综合信息”“高中期间获奖记录”一栏填写可证明高中阶段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2
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不超过800字,重点表述考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与突出表现,以及个人理想等。
2。扫描或拍照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不再寄送纸质材料。所有材料需确保清晰,提交后不得修改。通过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及要求:
1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本人签字且须经中学审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
学籍证明:学籍卡或学生证,有高中3年各学期注册信息。
4
综合素质证明材料:须与申请表中所填信息对应。
五、学校评审
01
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分两轮进行评审。
初评
依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评。
复评
初评合格的考生,根据学校要求提交视频材料,学校依据视频材料进行复评。初评结果及提交视频内容、时间要求学校于6月15日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公布。
02
结果确定
6月底前,学校依据初评成绩占60%和复评成绩占40%形成的综合成绩确定评审结果。学校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公布评审结果,并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六、录取规则
01
计划确定及报考要求
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费师范生需求及生源情况,确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专项分专业招生计划。合格考生须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且在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
02
遵循分数优先原则
学校根据公布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依据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和报考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以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对于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体育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并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约束与监督机制
1。北京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学部(院、系)专家参与实施。
广告
2。加强评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实行网上评审,每位考生材料随机由三位专家独立评审。复评采取现场抽签决定专家分组,独立打分方式。
3。学校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对合格考生信息进行公示,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4。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邮箱: jubao@bnu.edu.cn。
5。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6。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传真:010-58800562
咨询邮箱: zsb@bnu.edu.cn
招生网址:https://admission.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