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海新闻网
1月12日,省招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即将正式印发的《青海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有关工作向省垣媒体进行了发布。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我省制订并经教育部备案同意的《青海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把2018年确定为我省全面推行平行志愿的时间节点。此前,我省已于2010年在普通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2015年又在三本批次进行试点,取得较好效果。为了加快改革进程,制定好《实施办法》,省教育厅及省招办认真梳理了近年来我省的招生录取工作,多次到先行省份学习取经,反复征求并吸纳了各有关部门、基层学校的意见。可以说,《实施办法》的制定,坚持了问题导向,回应了社会关切,是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迈出的一项实质性步伐,将在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和便民高效的招生录取工作环境方面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平行志愿作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中的投档录取模式之一,是相对于传统梯度志愿(又称顺序志愿)而言的,特指在某些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情况和所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扩大实行平行志愿之后,广大考生是最直接的受益者,不但可以增加志愿填报时的选择性,减轻填报压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志愿“滑档”的风险。
《实施办法》主要特点
●从我省扩大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起来看,除了三本、普通专科外,考生最为关切、优质招生计划最为集中的国家(地方)贫困专项、一本、二本批次、省内预科将实行平行志愿,按照招生计划总量测算,2018年我省实行平志愿的招生计划将达到93%左右。但是,考虑到部分院校招生计划对考生和生源有特殊要求,参照其他省份的做法,提前本科、提前专科以及一本、二本的定向招生计划继续实行梯度志愿,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行平行志愿。
●从考生填报院校数量及专业来看,相比于梯度志愿有较大幅度增加,一本、二本可填报院校数量从2个增加到6个,三本、普通专科可填报院校数量从5个增加到6个,实行平行志愿后每个院校的可填报专业数量从4个增加到6个。特别要指出的是,院校数量的设置是有科学合理的测算根据的,而不是院校数量越多越好,也要避免院校设置过多给考生造成选择性困难。
●从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来看,保持了我省招生录取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那就是在这一次扩大实行平行志愿中,投档录取规则与此前三本、普通专科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完全相同,要而言之就是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考生的照顾分完全计入投档总成绩,考生投档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一批次实行一次性投档。
●从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程序来看,明确了实行两次模拟投档工作的具体要求,并规定了相应的投档比例,这有利于科学合理安排和最大限度争取优质招生计划,提高生源与招生计划的匹配度和考生志愿满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