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今年4月24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鲁教学字〔2019〕7号)印发,对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报考资格作出了进一步明确。
2020年起我省开始实施新高考,春季高考将分为统一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三种形式。其中,统一考试招生由全省统一组织考试,实行“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模式,面向高职(专科)和部分本科层次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实行“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模式,面向高职(专科)层次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学校测试成绩进行录取,面向高职(专科)层次招生。
据此,2020年我省实施新高考制度后,各类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可以按规定报考春季高考不同招生形式: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2020年起可以报考春季高考综合评价招生。同时,设置政策合理过渡期,允许目前已经在校的普通高中生2020年和2021年报考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但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生起,应届毕业当年(2022年起)不能再报考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以维护正常的高中教学秩序,推动改革安全平稳实施。
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2020年起可以报考春季高考的统一考试招生和单独考试招生。
中等职业教育应届和往届毕业生。2020年起可以报考春季高考的统一考试招生和单独考试招生。
另外,退役士兵、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社会人员,将在春季高考单独考试招生中单列计划录取。
综合来看,春季高考的三种招生形式,分别为普通高中学生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提供了不同的升学通道,遵循了教育规律,适应了人才多样化特点,是对我省现行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优化和完善。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郭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