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作为国家下达的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由教育部单独下达执行;学生毕业回生源地区就业。
1、学制
被录取的预科新生先在指定的预科培养学校集中进行预科阶段的学习,重点学习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主要基础课和其他有关课程。
少数民族预科班学习年限一般为一年。预科学习期满,经所在学校考核合格的,直接进入有关院校本、专科学习,其学制与该校本、专科学制相同。
2、收费标准
预科阶段,按预科培养学校学费标准收取。预科学生转入本、专科后,按录取学校当年的学费标准收取。
3、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和中学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
4、降分幅度
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执行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5、录取批次
普通文科、普通理科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一批B、本科二批B或高职高专;蒙授文科、蒙授理科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或高职高专。
来源: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