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18日 09:23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为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 (以下简称高考)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规定。2018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考生档案
五、招生章程
六、招生计划
七、考试
八、评卷与成绩汇总
九、录取批次及填报志愿
十、录取
十一、新生入学报到和复查
十二、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三、信息公开公示
十四、其他类别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