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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海南省人社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高校毕业生落户新政策,允许离校三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海南先落户、后就业(三沙市除外);支持设立单位集体户,放宽社区集体户、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的条件限制。省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在落户时可选择投靠亲属或集体户落户,海南省户籍高校毕业生和海南省高校省外户籍毕业生同等享受引进人才落户待遇。相关政策咨询可拨打海南省综合服务热线0898-12345。(总台央视记者 毛鑫 张伟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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