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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辅导】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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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21-09-21 13:56:04|查看用户信息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街(路)15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1.环境工程技术(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2.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3.精细化工技术(原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4.工业分析技术(原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5.石油化工技术(原石油化工生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6.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7.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8.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9.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10.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11.消防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12.药品生产技术(原中药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13.药品生产技术(原药物制剂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14.化工装备技术(原化工设备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15.焊接技术与自动化(原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16.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原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17.机械设计与制造(原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18.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19.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20.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21.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22.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23.药品经营与管理(原医药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24.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25.智能控制技术(原计算机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26.建筑室内设计(原室内设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27.旅游管理(原涉外旅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300元;

28.油气储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29.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30.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31.药品生产技术(原化学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32.食品检测技术(原食品分析与检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33.保险(原金融保险)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34.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35.复合材料工程技术(原复合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36.煤化工技术(原煤化工生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37.安全技术与管理(原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38.药品生产技术(原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39.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40.工业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41.化工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42.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43.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2、调档比例: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⑴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⑵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⑶同等条件下,按照各省(市、区)文科和理科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报考专业,即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投档后,在“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原始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新生录取专业。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www.jvci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

联系电话:0432-64649925 64644361

联系人:孟老师、王老师

第十三条  本章程无特殊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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