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 松江区 车亭公路1788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除外)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各省市高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投档比例,以考生专业填报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2.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高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每生每学年 15000 元【沪教委民〔2015〕4号】;护理(涉外护理)每生每学年15000 元【沪教委民〔2015〕4号】;护理(港澳台合作)每生每学年16000 元;连锁经营管理(港澳台合作)每生每学年16000 元【沪教委民〔2015〕4号】;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 13000 元【沪教委民〔2015〕4号】;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
标准
6人间每生每学年 1800 元;4人间每生每学年 2500 元【沪教委民〔2015〕4号】。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7803530
021-57803531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7800607
十四、网址
www.lidapoly.edu.cn www.lidapoly.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