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性质:省属 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新电台街63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毕业生由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保险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道路养护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市政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汽车类(中外合作办学)(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公路机械化施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标准待定(以物价部门审核的最新标准执行);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待定(以物价部门审核的最新标准执行)。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专业录取
“专业清”原则录取
优先级别,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如个别专业生源计划不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www.jljy.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新电台街63号
联系电话:0431-85510416
联系人:王若金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