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22年实行高考“3+3”考试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 梁峡林 实习生 刘苗苗 张子俊)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大事情,甘肃省政府日前印发《甘肃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一揽子改革具体措施:义务教育招生不能产生大班额;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招录取消体育艺术特长生加分项目;改革考试科目设置,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实施贫困及老区专项招生计划等。根据《方案》, 2019年启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2022年全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基本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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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招生不能产生大班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取消任何形式的小学入学测试,严禁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考核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义务教育入学的条件和编班的依据。义务教育招生不能产生大班额。
严格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规定,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完善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就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完善中考体育、艺术、实验实践能力等测试办法。
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职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鼓励初中毕业生进入中职学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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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出台普高学业水平考试办法
全面推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确保学业水平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同一科目安排一次考试,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其他后选科目的第二次考试机会。2017年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包括学生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意识、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内容。
2017年出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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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统考3科目加高中学业水平3科目构成总成绩
2019年6月底前,出台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2019年6月底前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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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体育艺术特长加分项目
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保留对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对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考生,采取专项计划、定向招生等政策予以照顾。
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进行。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本专科文理类各批次实施大平行志愿投档。
逐步扩大高职院校省内单独测试招生计划和专业,扩大“专升本”招生计划和专业。逐步完善,推动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知识+专业技能”的测试办法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试点工作。形成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高职“3+2”升本科、高等职业学院单独测试招生贯通培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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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贫困老区专项招生计划
增加高考招生在贫困地区的专项名额,扩大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在贫困县单独测试招生和中职应届毕业生推荐直升招生计划。扩大省内高职院校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规模。实施革命老区专项招生计划,逐步提高革命老区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逐步增加民族地区考生进入高等院校的入学机会,凡我省实施的专项计划均惠及民族地区考生。对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和17个插花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进入省内高职院校的学生免除学费和书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