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以服务军工行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为宗旨,以学生高质量就业为导向,依托大型企业,立足军工,服务社会,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打造军民融合、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品牌,2014年学院获批为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单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广州军区定向培养直招士官。
第二条 组织机构与职责:学校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三条 监督机制: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审计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731-58300039。
第四条 招生代码:国际代码14182,湖南省招生代码4739、,其他各省录取代码请见各省招生计划专辑。
第五条 办学性质、类型与层次: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办学类型: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2016年学校面向湖南、海南、广东、湖北、江西、贵州等六省市安排招生,招生专业和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招招生计划。
第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考试语种不限,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无其它加试要求。
第八条 我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其中士官生专业要求参加纺一高考的普高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政治和身体条件按征集义务兵的规定并要求参加面试,其他专业无身高要求。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规定执行。
第十条 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职高、技校、中职对口升学考生。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具体见学院招生网站。所有招生专业的学费标准最终按湖南省物价局2016年核定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栏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录取期间请考生保持志愿填报时所留电话畅通,学校将在录取期间与考生联系,电话反馈结果将作为录取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或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助学措施:在校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家庭贫困学生可获得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助学贷款。此外,学校还建立了学生特困补助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制度。
第十五条 学生修业期满,符合学院毕业要求,毕业时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 深造政策:一、品学兼优应届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合格者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学习;二、在校生可利用空余时间通过自考和成考专升本考试取得全日制自考本科文凭和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楠竹山镇学院路一号;邮政编码411207。
联系电话:0731—58300039、58300696。
学校网址: http://www.hnkgzy.com/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号: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