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江芸涵)经省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教育部备案,4月18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进行录取。
《方案》提出,围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我省按照“先专项改革、探索试点,再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的原则,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到2021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省将分两步走。
第一步从2016年至2017年:逐年扩大高职单招等现有分类考试形式的招生规模,逐步扩大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试点专业。2016年起,普通高考开始分步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并恢复外语听力考试;2017年起,普通高考各科全部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逐步推进招生录取机制改革。
第二步从2018年至2021年: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进行录取,初步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2021年起,高职院校入学考试调整至每年春季进行,并全面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方案》提出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即实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深化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招生录取政策和办法,建立健全考试招生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