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中国医科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中国医科大学
办学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制:“5+3”一体化培养专业学制为8年,本科各专业学制分别为5年和4年(具体见专业设置说明)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6年;学制为5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7年;学制为8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10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74299平方米(约合2061.4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7.2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3.11平方米;生师比18.52;专任教师125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8.6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2.9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8598.8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100元;图书119.566万册;生均图书43.6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在制定分专业计划时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和社会需求,经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我校制定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和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和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3.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4.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外语教学统一采用英语,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实验班)专业课程采用中英双语教学,入学后测试英语成绩,如不符合要求调整至相应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全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5.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6.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备注
071001
生物科学
4
理工
理学
081302
制药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2601
生物医学工程
4
理工
工学
100201K
临床医学
8
理工
医学
(“5+3”一体化)
100201K
临床医学
5
理工
医学
(实验班)
100201K
临床医学
5
理工
医学
100202TK
麻醉学
5
理工
医学
100203TK
医学影像学
5
理工
医学
100205TK
精神医学
5
理工
医学
100207TK
儿科学
8
理工
医学
(“5+3”一体化)
100207TK
儿科学
5
理工
医学
100301K
口腔医学
5
理工
医学
100401K
预防医学
5
理工
医学
100701
药学
4
理工
理学
100703TK
临床药学
5
理工
理学
100901K
法医学
5
理工
医学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4
理工
理学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4
理工
理学
101005
康复治疗学
4
理工
理学
101101
护理学
4
理工
理学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理工
管理学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4
理工
管理学
0710H
生物科学类(中外合作办学)(生物技术)
4
理工
理学
1007H
药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药物制剂)
4
理工
理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5+3”一体化制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和硕士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实验班)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按学校规定,符合临床医学(实验班)推荐免试研究生标准者,经本人申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可以继续进行研究生培养阶段的学习,达到培养目标要求的,颁发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术学位或硕士学术学位。
本科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
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将获得双方大学颁发的证书。中国医科大学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和理学学士学位证书;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颁发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Science),该学位证书与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在英国国内所颁发的证书一致,并获得英国相关机构承认。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各专业学费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上的收费标准。“5+3”一体化专业学费为本科阶段每年5500元,研究生阶段按研究生阶段学费执行;护理学专业学费每年5000元,生物科学、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每年48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第一年40000元,第二、三、四年达到英方标准并取得英方学籍者,每年55000元,第二、三、四年未达到英方标准、未取得英方学籍,继续在联合学院学习同样课程、享受相同师资者,每年学费40000元。2016年新开设的儿科学专业、精神医学专业学费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其他各专业学费均为每年5200元。住宿费暂按1200元/年.生收取,最终按省物价局批准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按照国家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要求,学校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解除学生的后顾之忧。学校设有国家、学校和社会层面的各类奖(助)学金,并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在学期间的经济压力。
(1)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情况(获奖比例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金情况(获奖比例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国家一等助学金 4000元/人.年
国家二等助学金 2500元/人.年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我校与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国医科大学—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联合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双方大学在药学本科教育方面开展合作,通过引进女王大学药学课程及师资,在中国境内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培养有国际水准的药学本科人才。
合作办学的全部教育教学过程在中国医科大学—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联合学院完成,中英双方根据各自院校的教学要求共同制定教学计划。
合作办学专业与学校其他专业在同批次录取。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学校根据生源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批次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学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根据用人单位普遍要求,建议报考法医学专业的考生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 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5米以上。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2016年在辽宁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他省市按当地志愿投档办法处理。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相同投档成绩的考生依次比较英语、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单科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如高考各科成绩均相同,高中会考成绩A等级多者优先。分配专业时无分数级差。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6、特殊省份录取规则: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下限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原则。
7、特殊专业要求
学校只招理工类考生。
法医学专业招男生为主;女生只招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女生。
护理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考生。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考生。
八、其他说明问题
1、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学校为新疆塔城地区订单定向培养的学生需同时持与当地签订的就业协议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予以退回。
3、经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教育部学生司核准,学校继续配合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联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
4、本章程由中国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九、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4-31939069
学校网址: http://www.cmu.edu.cn/
招生咨询邮箱: bkzsb@cmu.edu.cn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邮政编码:110122
中国医科大学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