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按省教育厅要求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湖南代码:4766 教育部代码:14121)
第二条 学院简介: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坚持立足长沙,面向全国,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高素质、高技能的中、高技能型专门人才。学院设有航空服务与城轨管理系、印刷与包装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经济信息管理系、五年制大专部及基础课部,开设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印刷媒体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工程造价、软件技术等30余个专业,学院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教学与其他用房以及设备设施、师资等,均符合国家教育部标准。拥有印刷技术、航空服务、电子技术、形体等54个实训室,建有印刷包装、数控模具、航空及城轨服务、建筑工程、信息科学五大校内实训基地,并拥有105个校外实训场所,如航空与城轨管理专业群实训基地及印刷与包装专业群实训基地、建筑工程专业群实训基地等。
学院积极创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与湖南印刷集团、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湖南建工集团、广东名冠集团、广东恒辉印务集团、深圳航空、南方航空、广州城轨、武广高铁等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为这些企业开设了订单式培养。学院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狠抓教学质量,严把就业关。
学院是“湖南省党建工作合格高校”、“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2011年学院以22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的优异成绩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1至2015年连续五年被评为“湖南省高职高专招生与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条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三路黄花国际空港工业园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 招生对象:1.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2.初中优秀毕业生(五年制高职大专)。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脱产学习。
第八条 招生专业:印刷媒体技术、印刷媒体技术(3D印刷方向)、包装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包装工程技术、数字印刷技术、数字图文信息技术、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民航运输、民航运输(旅游与酒店管理方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云计算方向)、软件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互联网营销方向)、证券与期货、会计、财务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服务方向)。
第九条 录取原则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的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落实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合理。
湖南考生填报我院志愿时请考生参照今年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出版的《教育测量与评价》杂志填写我院名称、代码及专业代码,填报学院志愿后,请及时与我院驻各地招生老师或学院招生处联系(电话:0731—86399188),以便我院能及时录取。
第十条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及批复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731—86399188
传 真:0731—86399155 邮 编:41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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