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0|回复:0

【学历教育】2016年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attach_img

16

帖子

0

回复

90

积分
最后登录
2020-02-05 14:57:41
注册时间
2020-02-05 14:57:41
楼主
  发表于:2021-09-21 17:46:46|查看用户信息

2016年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6年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3885;省级代码为6186。

第三条学校类型: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

第四条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办学层次为大专,学制三年。

第五条学校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5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党委、纪检相关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院纪检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

第九条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院通过招生简章和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招生专业

省内计划

外省计划

学费(元)

备注


建筑工程技术

75



3600




工程造价

88

23

3600




空中乘务

45

0

33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50

45

3600

校企合作、联合培养专业,另收技能培养费每年64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

136

43

3600


计算机信息管理

41

14

3600


软件技术

60

12

3600


移动应用开发

50

40

3600


动漫制作技术

55

10

3600




证券与期货

50

0

3300




财务管理

120

0

3300




会计

130

0

3300




信息统计与分析

50

0

3300




统计与会计核算

220

28

3300




工商企业管理

90

17

3300




市场营销

100

12

3300




电子商务

60

0

3300




物流信息技术

50

0

3300




旅游管理

50

14

3300




酒店管理

50

20

3300

校企合作免收学费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50

0

5600




室内艺术设计

30

0

5600




学前教育

50

18

3300




合计

1704

296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  1、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2、学院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1)教育部颁发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2)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省划定的录取分数线。3、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所报专业计划额满,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的原则调剂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专业男女不限,文理兼收。4、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办法: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省统考成绩,文化、专业分数上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5、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学院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文科类专业3300元/年;理科类专业3600元/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其中:酒店管理专业与企业联办的学生免收学费;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等为特色办学专业,与企业联办的学生另收技能培养费6400元。

住宿费400元/年或600元/年;教材费600元/年(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奖励和助学政策。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措施。同时,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优秀学生享受在校生奖学金政策。

第六章 毕业文凭

第十四条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任何机构和个人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希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5号   邮编:450008

联系电话:0371-86121628(传真)     86129628

学院网址: http://www.hnisvc.com






0

帖子

0

回复

0

积分
最后登录
1970-01-01 08:00:00
注册时间
1970-01-01 08:00:00
会员必须登录才能发布帖子! 点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