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17日 00:03 新京报
山西省教育厅近日发布新政,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教师个人师德报告制度,由教师向所在学校自评自报,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监督。其中,中小学教师将侧重于汇报有关课外培训、是否收受礼金方面的情况;高校教师则侧重于学术品格,以及师生关系是否健康等。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注意到作为配套措施,山西教育系统还将建立“教师负面记录清单”,作为教育领域的“黑名单”,教师失德行为被记录后,将影响其工作及晋升。
班主任须报告学生座位安排和调换规则
山西省教育厅一名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所谓“教师个人师德报告制度”,指一线教学人员向所在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个人汇报,中小学教师侧重是否存在不遵守教学计划的行为,是否存在“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的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的行为,是否存在组织或要求学生乱订教辅资料的行为,是否存在接受家长礼品礼金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山西省教育厅同时规定,山西省内所有在任中小学班主任,在作个人师德报告时,必须同时报告本班学生座位安排和调换规则。
除此之外,山西省内的高校教师(含中职学校教师),主要报告内容包括是否存在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及滥用学术资源的行为;是否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是否存在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的行为,以及是否存在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行为。
作为个人师德报告制度的配套工作,山西省教育厅要求省内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全体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聘用教师)签订不组织、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活动的书面承诺书,校方还需承诺切实加强教师监管。
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山西省教育厅表示,教师个人师德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制度,并有相应模板。所有教师各学期报告由所在学校归档保存。
对于收到的书面报告,校方和教育主管部门将进行抽查,凡拒绝报告或未如实报告相关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将被记入“教师负面记录清单”,未来将影响涉事教师的职称评定、晋升等。而未组织报告,或在报告中弄虚作假的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山西省教育厅称,将在官网开设师德失范行为曝光专栏。在处理原则上,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未遵守相关规定,违规行为被曝光的教师,应按有关规定,在一定年限内取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资格;严重违反相关师德规范,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最高可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作出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
追访
报告内容依据以往发现的突出问题而设
山西省教育厅上述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山西设立“个人师德报告制度”,为国内首个。相关内容落实情况,将被列入教育督导内容,每年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择期开展督查。
“报告内容,也是依据以往的检查中,比较突出的问题而设。”其表示,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参与课外补课、利用节日收受家长礼金,以及通过调动座位牟取私利的情况,在全国屡有发生,因此在制定报告要求时给予重点关注。高校教师报告内容侧重学术腐败,以及国内部分地区暴露出的性骚扰案例。
太原市教育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当地将按照教师个人承诺、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醒谈话、诫勉查处等步骤开展。此外,将在教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师德监管。
教育专家熊丙奇表示,山西此次设立的个人师德报告制度,针对当下不少热门事件,比较具体,也有详细的处罚机制,但主观性较强,能否保证自报内容真实可信,将会是这一政策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而这一点,也对山西省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