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2日 来源:四川新闻网
6月21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今年高考志愿指导工作的通知》。据了解,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共6个批次。报考除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外的港澳院校的考生,直接登录港澳各院校进行网上填报。
普通类志愿填报时间:本科提前批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7:00时,其余本科志愿(包括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2:00时;专科志愿在7月2日12:00时前填报。各批次的预科志愿同时填报。艺体类本、专科志愿的填报时间,安排在6月26日17:00时前进行。
对口招生的职教师资班志愿与本科第一批志愿同批填报、高职班(专科)志愿与本科第二批志愿同批填报,截止时间均为6月28日12:00时。
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科、专科、本科预科、专科预科志愿按所报高校安排批次填报。
省教育考试院强调,各级招考机构和中学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应认真查阅高校招生计划和高校招生章程,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交确定。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后,所填志愿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密码。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考机构和中学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县(市、区)招办按照省统一编制的软件打印《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各级招考办和中学在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做到尊重考生选报志愿的自主权。各级招考机构、中学不能在志愿指导中干预考生志愿,更不能越俎代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