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教育考试院
1.《实施办法》是怎样形成的?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2014年本市制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总体工作安排,上海教育考试部门着手研究制定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并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议。
本《实施办法》立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促进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公平。本办法在制定过程中按照“严而又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的要求,广泛听取考生和家长代表、在沪招生高校、高中校长教师,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等各方人士的意见,并与教育部相关司局、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和考试指导委员会专家组等进行多次工作沟通和专题论证,不断深入研究、修改完善而形成。
2. 2017年高考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有什么变化?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本科批次的志愿填报及投档的基本单位由"院校"改变为“院校专业组”。高校根据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形成若干个“院校专业组”。一个“院校专业组”包括若干个不等的专业。因此本科普通批志愿填报数量由往年的最多可以填报10个"院校"志愿改为最多可以填报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二是志愿填报时间由统一高考之前填报改为统一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填报分为本科志愿填报和专科志愿填报两个时段(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三是本科普通批征求志愿次数由1次改为2次。
3.什么是"院校专业组"?考生可以报考一所高校的多个"院校专业组"吗?
“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在沪招生高校已于2015年公布了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将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在上海开展招生。考生的选考科目只要有1门与该“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相同,即具有填报资格。
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之间互无关联,符合填报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某所高校的1个“院校专业组”,也可以填报同一所高校的多个不同的“院校专业组”;既可以连续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也可以间隔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
4. 普通高校招生批次如何设置?
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批次分为提前部分和普通部分。提前部分包括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与提前批次同时开展)、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和特殊类型招生。普通部分指本科普通批次。
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招生批次包括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与提前批次同时开展)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
5.考生在本科普通批次可以填报几个志愿?
为了充分保障考生的多样选择机会,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匹配度,2017年本科普通批次考生可以填报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参照高校的招生章程,在“院校专业组”内选择专业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6.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投档录取方式有什么变化?
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将按照“院校专业组”进行投档。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的投档分数线可能不同。同一“院校专业组”内的不同专业的最低录取线可能存在一定分差。为了降低退档的风险,建议考生尽量选择“愿意”服从专业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