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学校国标代码:13868)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院位于南昌市市区美丽的抚河之滨,南临象湖公园,北望江南名楼滕王阁,西靠洪城大市场,环境优美,地处市区,交通便利,是一所景观园林式院校。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秉承“厚德敏行、博雅精工”的校训,塑造“自强、求知、有为”的校风,培养“工、商融通”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以“开放融合式”办学理念为先导,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依托“开放式”网络教学平台,创新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2+1”办学模式改革,加大企业合作力度,实现学院与企业无缝对接。目前已开设了30个特色专业,现有在校生5023人,教师369名,建有全新的教学大楼、实验大楼、学生宿舍和标准运动场,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一个、省财政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三个,教育部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重点建设项目一个,教学设备先进。
一、学制
全日制学习,学制三年。
二、奖、助学政策
(一)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励
为奖励在校期间德、智、体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依据国家困难补助政策视学生家庭贫困状况可分别享受每人2000—4000元的资助;另外,依据学院管理规定:凡没有享受到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且学习成绩优秀、表现良好的同学,可参与学校奖学金的评选。
(二)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的勤工助学活动,获取劳务酬金。
(三)助学贷款
贫困学生可按国家有关政策到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
三、录取规则
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的落实,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工作。
学院录取工作本着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各专业均按志愿优先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高考录取时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志愿服从调剂的给予调剂录取。
除艺术类专业要求专业合格、航空服务、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外,其他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也无加试要求,其身体健康条件以国家卫生部、教育部公布的最新体检标准为准。
根据教育部关于新生入学与注册有关规定,学院对入学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在招生及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学历及证书
每门课程考试及格,思想品德合格者,即准予毕业,学院颁发教育部承认学历并网上电子注册的高职毕业证书。
五、学费标准
按江西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等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5000元/年。
六、招生咨询与联系
学校地址:南昌市安石路69号 邮编:330025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86587211
传真:0791—86587211
网址: www.jxgcxy.com
电子邮箱: gcxy_zjb@163.com或 jxgcxy@jxrtv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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