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4月23日电 (郝学娟)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3+3”方案已发布一年多时间,目前实施平稳,社会反响良好。因此该省将继续坚持“3+3”方案,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据了解,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3+3”方案中,第一个“3”指全国统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为任选科目,考生可在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科中任选3科。
记者23日在山东省教育厅举行的高考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媒体通报会上了解到,2018年3月,山东省在选考科目上采用“3+3”方式进行高考综合改革。改革方案发布以来,首届试点高中生选课工作已顺利完成、高考综合改革90项重点任务逐步落实、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已平稳实施,目前合格考试已成功进行两轮。
山东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处长李霞介绍说,国家对高考综合改革统一进行了顶层制度设计,同时要求各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省施策,在国家总体改革框架下探索各具特色的高考改革模式。山东高考改革方案结合该省实际进行了制度创新。2018年改革方案发布后,权威统计数据显示正面评价高达94.14%。
李霞称,在实施“3+3”改革方案的过程中,山东各项配套改革措施顺利推进,包括完善公费医学生、师范生、农科生招生工作,开展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高职(高专)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优化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退役士兵单独招生纳入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体系等。
李霞表示,与其他省份实施的“3+1+2”方案一样,“3+3”方案也遵循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顶层设计,推进招考教学联动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两种方案在改革的基本方向、基本理念上是完全一致的。”
当天下午,包括广东、湖南、湖北等8个省市陆续发布了高考改革方案,在选考科目上采用了“3+1+2”方案。其中,“3”指全国统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1”为限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中限选一科;“2”为任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政治、地理4科中任选2科。(完)”